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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咨询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3-19 阅读:4411
 
面谈咨询适合居住在汕头与周边的人士。 ­
 
­面对面咨询程序: 电话预约→确定咨询时间→付费→个体咨询
 

咨询设置如下: 
 
咨询质量保证
1、共同商定阶段性咨询计划,每次咨询紧密围绕经修订的咨询目标进行。

2、咨询师应负责制作咨询日志,来访者应完成必要的辅导作业等。

3、咨询以外不交往,不谈论咨询内容,但不限制必要的电话和短消息联络。

4、若需要转为或辅以其他咨询方式,由双方在咨询中友好协商确定。

5、咨询双方若感到不匹配,咨询师可协助将来访者转介给更加适合的咨询师。

服从职业伦理
1、咨询师保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密保护来访者隐私权和其他权利。

2、咨询双方人格平等,应彼此尊重。
     来访者有随时单方面退出咨询的权利,但应提前一个咨询会期提出,以便充分协商。咨询师保证不欺诈利用或轻慢来访者的要求。

咨询标准
1、咨询时间:视具体情况咨访双方商议确定。
      每次1.5-2小时,每周1-2次,一个疗程6次。每次1小时,每周1-2次,一个疗程10次。
      如果预约时间不来或迟到,仍需全额支付该次咨询费用。如确有事情不能见面,应提前48小时另约一周内其他时间。咨询师如果预定时间有其他事项,也应提前48小时告知来访者并商议另约时间。

2、来访者在首次访谈后若确定进入疗程咨询,应先预交至少六次咨询费用。超出六次可协商续费次数。咨询结束未用尽预订次数可以退费。

3、咨询师保留视个案具体情况执行特殊价格的权利。

 

* 咨询收费标准见http://www.sthtw.com/News/newsinfo.aspx?id=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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