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概念
第一,要对自己的情感变化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这种高度的敏感性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可表现为敏感自己内心世界所发生的各种情绪变化以及这种变化与自己的内心冲突、人际关系、生活事件的关系。表现在治疗中则意味着能很快察觉自己在治疗情景中所产生的任何细微的情感反应与联想,并能分析这种情绪反应的性质及可能的原因。为了使治疗师能具有这种职业的敏感性,治疗师在治疗中需要保持一种“分离”状态,也就是说能在与病人交谈的同时,分离出一部分自我来观察在治疗情景中治疗师和病人之间正在发生的一切变化,尤其是治疗师本人的情感反应与变化。
第二,对自己在治疗过程中的情感与观念的卷入程度的控制力。在心理治疗中,对治疗的卷入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对自我的卷入程度保持高度的敏感性与控制力就显得十分重要。卷入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治疗师本人对自已的卷入不敏感,或者意识不到这种卷入的真实性质。
第三,对自己的人格与人际交往的敏感性。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具有何种人格特征、童年的经历、与父母的关系、自我的功能等均应有着充分的了解。同时,对人际交往中所发生的各种变化也应有高度的敏感性。
第四,在心理治疗中建立新型人际关系的能力。心理治疗中的人际关系是一种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背景下所发生的一种极其特殊的人际关系。作为治疗者必须具备建立并引导这种关系的能力。在这种关系中,治疗者既是中立的、客观的,但同时又是真实的、自然的。他不必强迫自己摆出一种什么姿态,可以真实地表达自我的性格与情感。另一方面,他又不能无节制地释放自己的情感体验,更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被治疗者的头上。这是心理治疗过程中,治疗师所特有的一种中立与客观态度。
督导的工作重点:
传统的观点:督导主要是指出学生治疗中的错误,并展示正确的精神分析技巧。注重学生在治疗中对病人问题的潜意识反应。
现在的观点:督导的重点不是去探讨学生的问题的潜意识动机,而是去帮助学生觉察自己的问题。至于问题的解决则由学生在自我分析或者个人分析中去完成。
督导方式的分类:
根据被督者与督导者参与的方式,可以将督导分成三种形式:
个人督导,通常指一个督导者与一个学生之间一对一的督导形式;
小组督导,是指一个督导者对一组学生的督导;
非正式督导,这是相对于有系统设置的师生之间的定期督导而言,通常是在有经验治疗师之间展开的督导过程。其目的是讨论特殊案例或困难案例;分享经验,交流信息,更新知识。
督导是一个由有经验的心理治疗师来完成的复杂过程,其目的是培训年青的心理治疗师更有效地完成其临床治疗任务。
督导是一个基于对治疗师与病人之间的治疗性互动记录进行联合评估的学习过程。
督导是一种与同事分享其临床知识、澄清其治疗思想与技巧的学习经历。
心理治疗师的培训是一个高度个人化的培训过程。一个好的治疗师,除了要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一些必要的个人特征。其中,良好的心理素质(如成熟,自我安全感,善于察觉人的情感变化等)、敏捷的思维、简捷的言语表达能力是心不可少的。尤其作为一个精神动力学的治疗师对个人的自我认识,成长中的各种“情结”的领悟与修通是十分重要的。在德国,一个精神分析师的挑选过程是十分复杂的,需要经过几个阶段的甄别与筛选,只有首先通过了这个过程,才有可能开始接受培训。这种甄别与筛选主要是针对个人的心理素质进行选择。从某种程度上讲,一个人的专业技巧是可以培训的,而个人心理素质却是不太可能培训的,尤其是要培训成一个动力取向的心理治疗师,这个过程就更加艰难与漫长。目前,虽然并没有很严格的研究结果说明必须具备什么性格特征或者什么特别的心理素质才能成为心理治疗师。但是,仍有一些经验性的研究提示一个成功的心理治疗师需要具备某些特别的心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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