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工作总旨:
海豚湾宗旨:用爱心呵护爱心,以生命影响生命。己立立群,让每个来访者心身健康。
海豚湾理念:以专业技术为核心,以事业为导向,努力开拓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一支敬业/专业/爱业/乐业的心理咨询团队。
海豚湾使命:为来访者进行心理咨询,帮助其走出心理困境,获得心身健康,开拓/推动潮汕地区心理健康事业,为发展中国的心理健康事业添砖加瓦。
第二条 成员设置:
主任1名,理事3名,办公室助理1名,加盟咨询师若干,爱心咨询师(员)若干,心理义工若干,沙盘助理若干,各QQ群管理员若干。
第三条 工作守则:
一, 总则:
1,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主人翁姿态与荣誉感;
2, 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3, 同事间友爱互助;
4, 重视自我成长。
二, 工作人员守则:
1, 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2, 遵循执业规范,严格执行保密原则。
3, 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须事先告知负责人并保持联系,除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外不得缺岗。
4, 要严格履行职责,工作投入、积极,按时、准确、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 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在工作时间打闹、喧哗,咨询中心要尽量保持安静。保持室内卫生整洁,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创造舒适温馨的工作环境。
6, 要注意自身形象,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待人接物要文明礼貌。尊重一切来访的人,工作主动热情、细致周到。能办的事情不推诿,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解释。
7, 加强学习,熟悉了解相关工作,不断提高职业修养和工作水平。
8, 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办公用品、水、电等,合理、节约使用。
三,咨询师与义工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健全的人格。
2,对来访者真诚/尊重,本着“平等/中立/共情/保密”原则,建立良好的咨访关系,对来访者提供有界限的最大程度帮助。不以任何理由歧视来访者。
3,遵守工作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咨询前将手机调静音放咨询室外,咨询过程全神贯注,不做与咨询无关的事。
4,咨询师如果自身不具备药物处方权,不得向来访者开药,也不向来访者推荐药物。否则发生的一切与咨询中心无关。
5,不与来访者建立和保持私人关系(私人电话等联络内容不泄露给来访者,也不私自向来访者索要相关内容),不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和依赖谋取私利。
6,建立来访者档案,及时整理来访者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7,能鉴别需要转介到高一级咨询师或治疗部门的来访者。在与其家属、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进行转介。
8,充分依靠咨询中心内外各方面力量积极开拓业务,开展各种心理咨询服务:个体咨询、团体咨询、信函咨询、电话咨询或网络咨询。通过各种途径传播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提升海豚湾声誉。(在咨询中心外进行的咨询服务务必告知办公室备案)。
9,积极参加海豚湾组织的公益咨询活动,为社会营造良好的心理环境做贡献。
10,积极参加督导/培训/研讨等成长性活动,提高心理咨询水平,并保持自身身心健康。
第四条 例会制度
1,例会定于每个月第一个周六晚20:00-21:30,一般在海豚湾进行见面会。
2,所有成员应按时参加,不缺席/迟到/早退。有事需提前向助理请假,连续4个月没有参加例会,视为自动离职,需办理相关手续后离职。
3,会议期间将手机调静音放储物柜,保持安静,非讨论时段不得交头接耳。
4,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帮助整理现场,如将座椅摆回原位等,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第五条 值班制度
1,参加公益爱心咨询的,按相关条例执行。
2,每周安排几天在工作室值班(8:30-5:30)【此条暂缓实行】
附则:
本章程解释权归海豚湾心理咨询中心所有
本章程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豚湾心理咨询中心
2011年5月制定,2016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