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海豚湾心理咨询论坛 (http://sthtw.com/bbs/index.asp) -- 社会关注 (http://sthtw.com/bbs/list.asp?boardid=4) ---- [转帖]心理督导室合伙人制度 (http://sthtw.com/bbs/dispbbs.asp?boardid=4&id=2203) |
-- 作者:海豚湾 -- 发布时间:2012/12/11 18:39:59 -- [转帖]心理督导室合伙人制度 参照国外心理咨询中心运作模式,XXX心理督导室实行合伙人制度。 对于第一年督导实习咨询师,给予实习案例,咨询师不得收费。 对于第二年督导实习咨询师,给予实习案例,咨询师按总收费的百分之二十五收费。 对于第三年督导实习咨询师,给予实习案例,咨询师按总收费的百分之五十收费。 对于第四年督导实习咨询师,给予实习案例,咨询师按总收费的百分之七十五收费。 对于第五年督导实习咨询师,给予实习案例,咨询师按总收费的百分之九十收费。 对于第六年督导实习咨询师,给予实习案例,咨询师按总收费的百分之百收费。并不再收取督导费。并给予合伙人资格。
国外从实习到取得合伙人资格一般是八年。中国人聪明好学,可以快一些。
(XXX为国内最早从业的心理咨询师,现为心理咨询师督导。) |